第一条 学生应遵照实验室礼仪规范,注重实验文明。
第二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第三条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和方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实验。
第四条 实验开始前必须认真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和器材,如发现有损坏、丢失、或不合规定的情况,应办理登记、更换等手续,否则由个人负责。
第五条 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实验耗材。不准自行使用自带的光盘和移动存储设备,不准随意改动计算机设置,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操作,否则,视情节轻重上报学院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六条 对违反使用规程,私自拆卸计算机,造成计算机及附件损坏,以及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置。
第七条 实验完毕后,经实验工作人员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后,经允许方可离开。
第八条 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臆造,对不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