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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1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7 浏览次数: 109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0〕7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现将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对象

我校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

二、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三、中检方式

中检工作采取线上集中受理的方式,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开展填报和提交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中检要求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依托学校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及时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按时完成中期检查工作,于9月17日前完成系统在线填报提交工作。

 

联系人:潘丽  联系电话:3175993

电子信箱:ackyc22@163.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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